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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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场办公会的通知

日期:2021-11-15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与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学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1116日至1120

地点:见附件1

二、准备材料

各学院应提前通知学生准备以下材料(材料模板见附件2):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份数: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手写姓名、专业、电话、邮箱;身份证过期不能办理贷款;如申请学生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同意学生申请贷款的同意书原件);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份数:1份,需将个人信息页和注册信息页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3.中国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份数:1份,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手写姓名、银行卡号);

4.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份数:1份,需本人手写并签字);

5.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纸质版《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份数:1份,可自行下载附件3);

6.中国银行卡需要是一类账户,可提前通过手机银行查询,或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银行网点查询。

三、相关要求

1.为确保现场办公会工作顺利进行及现场秩序,请各学院指派1名辅导员协助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2.申请学生需携带黑色中性笔参加现场办公会,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将现场指导填写贷款材料。

3.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预科生,家庭经济困难且本学年未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原办理过校园地贷款的,本次可申请额度提升。

联系人:宋高峰  李佳亮  高卓嫱

联系电话:85168012  85167605 

党委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