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走访及“十个一”爱心工程的实施工作。
二、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的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受理、审核及发放工作。
三、负责全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业务办理,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沟通、联络。
四、负责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
五、负责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信息数据报送、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及国家资助政策、诚信教育等资助宣传工作。
六、统一管理、指导、协调全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和管理考核工作、勤工助学信息收集和学生选聘、培训工作、勤工助学基地建设及助学项目拓展工作。
七、负责助学政策制定和宣传工作、学生助学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学生公益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权力维护,学生助学实践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事迹宣传工作。
九、负责自强自立大学生的评选、表彰和事迹宣传工作。
十、负责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资助课题的研究、立项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的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受理、审核及发放工作。
三、负责全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业务办理,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沟通、联络。
四、负责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
五、负责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信息数据报送、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及国家资助政策、诚信教育等资助宣传工作。
六、统一管理、指导、协调全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和管理考核工作、勤工助学信息收集和学生选聘、培训工作、勤工助学基地建设及助学项目拓展工作。
七、负责助学政策制定和宣传工作、学生助学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学生公益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权力维护,学生助学实践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事迹宣传工作。
九、负责自强自立大学生的评选、表彰和事迹宣传工作。
十、负责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资助课题的研究、立项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