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校福建籍本科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福建校友在我校捐助设立“福建校友助学金”。为做好2023年度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金额
本科生:15人,资助金额:2000元/人。
二、评选范围
福建籍(生源地)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大一新生除外)。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2.家庭经济困难,为我校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或因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治病花销超过5万元)需要帮扶;
3.2023年度内校级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25日(星期四),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五、评审流程
1.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
2.学院推荐。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9日(星期四)。
3.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要求学生不能参加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成立评审小组,通过实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拟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所获助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助学金荣誉证书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公示未通过学生,取消受助资格。
联 系 人:司镇通 石梦琦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