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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23年度“三星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4-04-22 点击数: 来源:
各相关学院 :

为支持高校教育事业发展,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了“三星奖学金”。为做好2023年度“三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本科生:11人,奖励金额:5000/人。

二、评选范围

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商学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朝鲜语)全日制在籍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以本科三年级学生为主。请经济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1名候选人须为金融学专业学生;商学与管理学院推荐2人;其他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52023年度内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425日(星期四),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审流程

1.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

2.学院推荐。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59日(星期四)。

3.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要求学生不能参加学校评审且学院不能补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评审小组,通过实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所获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奖学金荣誉证书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公示未通过学生,取消获奖资格。


联 系 人:司镇通 石梦琦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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