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吉林大学教育事业发展,东风公益基金会在吉林大学设立“圆梦东风奖(助)学金”。现开展2023年度“圆梦东风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奖学金:10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
助学金:10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
二、评选范围
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新能源与环境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全日制品学兼优在校本科生(本科三年级学生优先)。请上述学院各推荐2名奖学金候选人,2名助学金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一)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3.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心理素质优良、人际关系和谐,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学习勤奋刻苦,学年成绩在本专业前30%;
5.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担任学校或学院主要学生干部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6.2023年度内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3.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心理素质优良、人际关系和谐,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年成绩在本专业前50%;
5.自强自立,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申请年度为学校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6.2023年度内校级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2月28日(星期三),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审流程
1.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
2.学院推荐。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3月8日(星期五)。
3.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成立评审小组,并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要求学生不能参加学校评审且学院不能补报。评审小组通过实名投票方式评选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将所获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奖(助)学金荣誉证书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公示未通过学生,取消获奖资格。
联 系 人:司镇通 石梦琦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