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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23年度“博爱励志助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4-02-26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 :

“博爱励志助学金”由吉林省红十字会在我校设立,用于资助新考入吉林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为做好2023年度“博爱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金额

本科生:10人,资助金额:3000元/人。

二、评选范围

2023年考入吉林大学全日制本科吉林籍的烈士子女、脱贫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没有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为我校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4.在校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优先考虑评选;

5.2023年度内校级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228日(星期三),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审流程

1.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

2.学院推荐。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38日(星期五)。

3.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要求学生不能参加学校评审且学院不能补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评审小组,通过实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拟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所获助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奖助学金荣誉证书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公示未通过学生,取消获奖和受助资格。

人:司镇通 石梦琦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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