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学部各学院:
2021年度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富德奖学金”和“李四光地学优秀青年教师奖”评审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李四光地学奖学金
1、评选条件及范围:
详见附件1《关于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奖学金奖励名额及奖金数额的决定》。
2、奖励名额及金额
(1)本科生15名,每个学院3人、金额10000元/人;
(2)硕士研究生5名,每学院1人、金额15000元/人;
(3)博士研究生3名,每学院推荐1人,差额评选、金额15000元/人(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富德奖学金:
1、评选条件、范围:
详见附件2《关于吉林大学富德奖学金奖励名额及奖金数额的决定》
2、奖励名额及金额
(1)建设工程学院7人:本科生5人、金额10000元/人;
硕士研究生1人、金额15000元/人;
博士研究生1人、金额15000元/人。
(2)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新能源与环境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各2人、金额10000元/人。
(三)李四光地学优秀青年教师奖
1、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3《李四光地学优秀青年教师奖评选办法》。
2、评选范围:
为吉林大学地学部所属各学院(包括: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和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3、推荐名额
地学部每个学院推荐1人。
4、奖励名额及金额
吉林大学“李四光地学优秀青年教师奖”每年评选2人,差额评选,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人。
二、评审流程
(一)2021年9月30日前本人申报,将附件4《申报审批表》(当前学历期间的获奖证书及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纸质版、附件4《申报审批表》、附件5《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交到学院相关科室;
(二)2021年10月4日—10月8日学院审核、初评。
(三)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学院公示;
(四)2021年10月18日学院将评委小组名单、评选结果、候选人《申报审批表》(附件4)(当前学历期间的获奖证书及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的纸质版统一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北区学生办公室(朝阳校区食堂4楼北区学生办公室),同时将附件4《申报审批表》、附件5《信息汇总表》、当前学历期间的获奖证书及相关成果材料(PDF版)的电子版发送至76695956@qq.com。
三、学生申报说明
(一)根据自己申报奖项下载并电子版填写相关附件
(二)各项申报信息填写要求:
1、注意:专业人数、排名以大类人数为依据。
2、外语水平:填写最高等级,如“大学英语六级”,对英语成绩有特殊要求的,请填写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
3、奖助学金获奖情况:
(1)获奖时间:请按照获奖证书标明的填写。获得国奖或学校奖学金的,请填写学年度,如“2019—2020学年”;获得社会奖学金的,填写获奖年度,如“2020年度”;
(2)获奖名称:填写奖学金全称,如“校一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三星奖学金”。
4、学生干部经历:填写任职起止时间及职务名称;
5、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经历:填写起始时间、结束时间、项目名称。
6、科研情况:
(1)成果形式:论文、课题、专利、著作权、会议交流、调研报告、获奖;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发表,期刊应有issn或cn号,在出版物中发表的论文,出版物需有isbn号;成果形式为获奖的,应为论文、课题类科研成果的获奖,各类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请勿填写在科研成果里,请填写在“其他获奖情况”内。
(2)成果等级:论文成果的,请选择一般期刊或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为:sci、ei、istp收录或cssci刊物);课题及其他成果请填写国际、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
(3)成果取得时间: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课题以结题时间为准;会议交流以会议时间为准;调研报告以签批时间为准;获奖以获奖时间为准;
(4)成果题目:填写全称;
(5)成果证明:论文请将期刊首页、目录页及论文页复印;课题请将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复印;会议交流、调研报告、获奖等复印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申报时需交以上材料复印件。
(6)科研成果应为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其中,论文要求已发表见刊,录用通知不予确认;课题要求结题,在研究中的不予确认;其他成果均要求已取得成果并获得相应证书或资质;成果在取得过程中的,不予确认。
7、其他获奖情况:填写获奖时间、奖项名称。
以上填写内容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等的复印件,与申请表一并上交。
四、学院审核、初评、公示说明
(一)审核
1、辅导员对每名申报学生的申报信息进行逐一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信息是否符合填写要求、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2、专业人数及专业排名由辅导员在审核时如实填写;
3、请注意:辅导员审核环节不是学院确认推荐学生环节,而是对申报学生条件及资质的审核,辅导员对已提出申请且符合申报要求的学生均要通过审核;
4、辅导员审核通过后,视为已确认学生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学院推荐
1、副书记查阅辅导员审核通过的申报学生信息;
2、学院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工作;
3、学院评审结果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一般5个工作日;
4、学院推荐的学生,其申请表内“学院意见”栏有副书记签字,盖学院公章;
五、学校评审说明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北区学生办公室将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申报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不能参加学校评审,名额不予追补;
(二)党委学生工作部北区学生办公室将组织学校专家评审小组,开展评审会,现场投票选出拟获奖人选,通过校园网予以公示,一般5个工作日;
(三)学院推荐需差额评选的候选人备PPT自述,(博士5分钟,优秀教师8分钟)。
六、评审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将评选信息通知到每名学生,提醒学生按时申报;
(二)各学院要严格审核,认真评选,按评审流程内各环节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审核及推荐工作;
(三)2021年度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请各学院在推荐前仔细确认。
如有疑问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北区学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8850206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