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4日 20:42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176号)和《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9年-2022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开展了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评审工作。
经过评审,拟确定哲学社会学院高月影等30名学生为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拟推荐人选,报教育部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审批。具体名单如下:
高月影 文学院
江奕欣 外国语学院
李正杰 经济学院
孙子涵 法学院
于晶晶 行政学院
蒋春燕 管理学院
张静杉 数学学院
李敏行 物理学院
郭 宁 化学学院
杨哲栋 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曾宣霖 汽车工程学院
曹昕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毛瑞驰 交通学院
董静文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李嘉琦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唐君兰 通信工程学院
张恒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张新洁 药学院
肖 洋 建设工程学院
夏红欢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李晓倩 公共卫生学院
杨湘哲 护理学院
谢旺霓 口腔医学院
田玉峰 考古学院
王超玉 软件学院
任 远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谢欣宇 白求恩第二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院
李月宁 植物科学学院
田 娜 动物科学学院
文 涛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评选,拟推荐汽车工程学院曾宣霖同学为我校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优秀学生标兵”推荐人选。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宋高峰 赵焱男
电 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