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助学金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社会助学金 > 正文

关于对“吉林大学思池基金”贫困学生资助计划之2013级第二期2014级第一期获助学金学生考核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5-09-08 点击数:43 来源: 本站原创
校学字(2015)147 号

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思池基金”贫困学生资助计划》的规定,现对2013级第二期,2014级第一期获的思池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经考核未达标准的取消其继续受资助资格,并在同学院同年级内进行增补评选。增补办法如下:

一、考核要求

1.家庭贫困,为校经济关注对象;

2.年度内学习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科目,大二年级考核(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60%,大三年级考核(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0%,大四年级考核(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大五年级考核(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

3.生活简朴,无奢侈浪费行为;

4.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积极向上;

5.同一年度内,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二、提交材料

1.请被考核学生下载并填写《“吉林大学思池基金”贫困学生助学金增补学生申请表》(见附件)。

2.2014-2015学年成绩单原件,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由学院教务部门出具的2014-2015专业成绩排名,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4.贫困证明复印件。

请于9月10日16:00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201)

联系人:黄春月,姚程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吉林大学思池基金”贫困学生助学金增补学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