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思池基金”贫困学生资助计划》的规定,现对2013级第二期(附件1),2014级第一期(附件2)获得思池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规定如下:
一、评选范围
思池助学金在全校本专科学生范围内评选,首次从大一新生中评选,按学年度分期资助,五年制、七年制学生按五年资助,以“20**级第一期、第二期……”命名。目前已获奖学生为2013级第二期和2014级第一期。
二、奖励人数及金额
全校每期共资助50名学生,资助金额与受资助学生年度学费额相同。每年9月份评选考核,考核通过的学生继续发放助学金,未达标准的取消其继续受资助资格,当每个年级受资助人数低于50人时在同学院同年级内进行增补评选。
三、考核要求
1.家庭贫困,为校经济关注对象;
2.年度内学习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科目,大二年级考核(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60%,大三年级考核(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0%,大四年级考核(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大五年级考核(申请)时学年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
3.生活简朴,无奢侈浪费行为;
4.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积极向上;
5.首期获得资助后,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及设奖单位组织的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第二期及以后考核(申请)时,上一学年内须有社会志愿服务经历。
6.同一年度内,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四、提交材料
1、请被考核学生下载并填写《“吉林大学思池基金”贫困学生助学金考核表》(附件3),其中学院考核意见栏由学院填写,确认本学年度该生的学习成绩排名,社会服务经历等,并由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
2、2014-2015学年成绩单原件,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由学院教务部门出具的2014-2015专业成绩排名,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请于9月10日16:00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田家炳活动中心B座201)
联系人:黄春月,姚程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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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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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3级第二期获奖学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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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4级第一期获奖学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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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吉林大学思池基金”贫困学生助学金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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