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4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继续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今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部分可再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3〕6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学校与中国银行积极沟通,为做好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涉及贷款学生范围
本次免除利息和延期偿还本金的学生范围是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3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范围内。
二、办理流程
(一)免息流程
本次免除的是2023年内个人应支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包括以前年度逾期贷款在2023年内产生的罚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中国银行直接办理。中国银行还未进行扣款操作的相应资金不再扣除,贷款学生自行使用;中国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的应免除利息将退回个人还款账户。具体退还工作由中国银行统一安排。为保证能够顺利接收退还资金,请保持还款账户状态正常。
(二)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流程
对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若申请时已进入还本期则按照申请时间延后一年;若“开始还本日”在2023年内,但申请时尚未进入还本期的则将原计划中的“开始还本日”延后一年。如本人未提交申请,则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中国银行将提供安全方便的渠道供贷款学生提出本金延期偿还申请。
(三)征信信息调整
中国银行将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中国银行将予以调整。若贷款学生本年度未申请本金延期偿还并产生了逾期记录,中国银行将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报送征信不良记录。
三、温馨提示
1.延期偿还的本金仍将按照原合同约定正常计收利息(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免息的部分除外),并非不产生任何利息。请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本金延期偿还。
2.目前,中国银行的本金延期偿还调整申请渠道正在开通过程中,开通后将及时告知相关学生,请贷款学生关注中国银行官方信息。
中国银行联系人:徐晓明
咨询电话:0431-85161372
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司镇通
咨询电话:0431-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