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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需求的通知

日期:2020-09-03 点击数: 来源:
2020年09月01日 18:33  学生工作部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管理工作,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校发〔2019228号)(见附件1)、《吉林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管理细则》(校学字〔20208) (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和要求, 学生工作部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及相关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勤工助学相关工作将全面依托吉林大学智慧学工系统(https://zhxg.jlu.edu.cn/work_study)开展,按照“一单位一账号”原则,学生工作部将为拟用工单位统一分配账号,请指定专人负责账号的使用及管理,并按要求填写《用工单位账号负责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

2.拟用工单位应参照本单位2019年勤工助学岗位实际使用情况及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按照《细则》要求,科学、合理地测算本单位2020年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如本单位工作量如无大幅增减,岗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2019年的实际使用数量。2019年未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单位可根据本年度工作实际按上述要求申报。

3.除固定岗位设置数量外,拟用工单位还应严格遵照《细则》要求,在固定岗位类型设置、岗位培养路径及培养人、经济关注对象与非经济关注对象比例、用工时间、用工工资等方面进行科学合理安排。

4.学生工作部将结合学校实际,统筹核定2020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类型和数量,用工单位和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招聘、申报及双向选择。

5.校区综合办下辖部门(单位)的岗位设置聘任及考核管理工作由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须将岗位需求(详见附件4)提前报送至校区综合办指定负责人,经统筹后一并通过智慧学工系统申报。

6.各用工单位(含各校区综合办公室)应按要求填写《用工单位账号负责人信息统计表》,并于94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252室),将电子版发送至947266919@qq.com邮箱。账号分配后,请各用工单位账号负责人尽快修改密码,并通过扫描附件中5的二维码加入吉林大学勤工助学管理群。

联系人:郑蕊

话:85168011

学生工作部

2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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