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2025学年新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经与中国银行协商,此次继续依托“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我校在籍本(预)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6.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经办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7.符合贷款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金额
本(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四、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9月29日-10月7日,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完成网上申请,申请流程见附件1。
2.材料初审。学校于10月10日之前将中国银行提供的学生申请材料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助学贷款认定”模块下发给各学院。学院须于10月16日前完成材料初审及信息确认工作。
3.网上签约。通过初审的学生须于10月21日前完成网上贷款签约。
4.贷款发放。学生贷款审批全部通过后,银行将生活费直接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学费、住宿费由银行拨付至学校,经学校审核后再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五、相关说明
1.各学院要以学校召开的政策宣讲会为契机,在学生中广泛进行宣传,重点做好2024级新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读,相关政策解读见附件2。
2.各学院填写《XX学院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附件3),由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存为PDF格式,并会同Excel版信息表于10月16日下班前上传至“智慧学工”系统“助学贷款认定”模块,操作手册见附件4。
3.针对续贷的在校本科生,可参照上述办理流程,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完成网上续贷申请及学院认定工作。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组织学生完成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逾期不予受理。如有其他疑问,请与贷款经办银行或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
中国银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晓明 85161372
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羽 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