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当前位置: 首页 > 助学贷款 >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26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

为做好2023届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保障学生顺利办理还款、贴息等相关手续,今年还款确认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上申请贷款学生,需采用手机银行签署还款协议;线下申请贷款学生,需线下签订纸质还款协议。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已结清

630日前,一次性结清本科期间所有贷款毕业生无需进行其他操作,保存好相关结清凭证即可(手机银行贷款余额为0的截屏)。提前结清贷款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贷款未结清

1.签署还款协议。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且630日前未提前结清贷款的学生(含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等学生),均须签署还款协议。线上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采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线上办理签署毕业确认;线下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签署纸质还款协议及毕业确认,并需准备相应申请材料上交至学校,具体操作流程及提交材料见附件2

2.申请继续贴息。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且630日前未提前结清贷款,毕业后继续攻读更高学历或因休学等原因延期毕业学生可申请继续贴息。贴息申请成功后,攻读更高学历或延期毕业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国家承担,学生本人无须偿还贷款利息及本金。20225月后线上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采用线上申请贴息;20225月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采用线下申请贴息,并需准备相应申请材料上交至学校,具体操作流程及提交材料见附件3

三、相关要求

1.请所有签署还款协议及申请继续贴息的学生,将申请材料于202365-6日将材料交至鼎新楼C区学生事务大厅1号窗口。

2.随着个人征信记录报告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展,征信逾期记录对个人求学、就职、出国、留学、签证、公务员录用、评优评先等越来越多领域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请各学院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提醒学生按时还款、认真履约。

3.请各学院组织已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23届本科生尽快完成相关还款确认工作,避免学生贷款出现逾期,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4.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解读见附件4

中国银行联系人:徐晓明

联系电话:0431-85161372

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司镇通

联系电话:0431-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