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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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14 点击数: 来源:
2021年05月14日 10:23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各学院:

2021630日后,我校2021届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将进入还款期,为方便学生办理提前还款业务,现将本年度本专科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还款对象

我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贷款毕业生)。

二、提前还款方式

1.通过手机银行办理提前还款

为提高还款事项办结效率,推荐采取此类方式还款,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前往经办银行指定网点柜台办理提前还款

借款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国银行借记卡或现金前往中国银行长春指定支行柜台进行还款,办理业务时需事先填写银行现场提供的客户还款确认书。如需代办,代办人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长春指定支行地点分布情况见附件2

未在630日前一次性还清贷款的学生须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等材料,以免造成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具体办理方式另行通知。

中国银行联系人:葛成刚

咨询电话:0431-85161372

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姜宇航  

咨询电话:0431-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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