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发〔2020〕255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吉林大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经2020年9月1日吉林大学第十八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吉 林 大 学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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