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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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办会的通知

日期:2015-12-06 点击数: 来源: 本站原创
校学字〔2015〕153号

各学院:

经与中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学校定于2015年9月23日到9月25日三天开展2015-201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会。现就助学贷款现场办公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确保新贷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现场秩序,请各校区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和各学院新生辅导员参加办公会。

2、办理新贷时,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黑色中性笔,贷款材料现场不收取,材料填写完毕交给本学院学办;

3、现场办公会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

4、借据合同等材料现场签完后,各学院需上报的材料包括:

(1)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份数:一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如身份证过期不能办理新贷)

(3)学生证复印件(份数:一份)

(4)贫困证明(份数:一份)

(5)贷款申请书(份数:一份 手写)

(6)申请审批表(份数:一份 现场发放)

(7)合同(份数:一份 现场发放)

(8)借据(份数:学制 现场发放)

请学院将材料按照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序,并填写2015-2016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信息表与材料必须匹配。)在现场会后5个工作日内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前卫南区田家炳B座217)。

5、此次现场办公会只针对新生,高年级学生及暂时未准备好材料的新生的新贷将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补办现场办公会上集中办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 2015-201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时间地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