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东荣奖(助)学金”由韩国IB集团会长权荣浩先生于1996年设立,旨在增进中韩两国文化交流和支持吉林大学事业发展,鼓励和帮助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做好2024年度“东荣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本科生:共250人,其中,奖学金200人,助学金50人。奖励及资助金额:1000元/人。
二、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大一年级新生及毕业年级学生不参评。各学院奖(助)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1,请各学院等额推荐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一)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获得2023-2024学年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学金;
(2)热心社会工作,甘于奉献,助人为乐,工作成绩突出,获得2023-2024学年单项奖学金或校(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二)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学习成绩优良,2023-2024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3.家庭经济困难,评审年度内被认定为学校经济关注对象,同等条件下,重点经济关注对象优先考虑。
四、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星期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审流程
1.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
2.学院推荐。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3。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3日(星期二)。
3.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成立评审小组,并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要求学生不能参加学校评审且学院不能补报。评审小组通过实名投票方式评选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将所获奖(助)学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奖(助)学金荣誉证书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公示未通过学生,取消获奖资格。
4.经与捐赠方沟通协商,本年度内东荣奖(助)学金可与其他校级社会奖(助)学金兼得。
联 系 人:张羽 石梦琦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