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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4-04-22 点击数: 来源:
各相关学院 :

为激励吉林大学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苏州工业园区在我校设立“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为做好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本科生:14人,奖励金额:5000/人。

二、评选范围

汽车工程学院、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学院、通信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三、四年级学生,上述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异,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30%

3.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4.在学科领域的研究或在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中有创新或合理化建议,并得到好评;

5.2023年度内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425日(星期四),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审流程

1.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

2.学院推荐。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59日(星期四)。

3.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要求学生不能参加学校评审且学院不能补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评审小组,通过实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所获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奖学金荣誉证书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公示未通过学生,取消获奖资格。


联 系 人:司镇通 石梦琦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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