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助学金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社会助学金 > 正文

关于在白求恩医学部本科学生中评选2023年度“吉林大学-长春骨伤医院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3-11-30 点击数: 来源:
白求恩医学部各本科生学院:

为支持吉林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经双方协商,长春骨伤医院有限公司在吉林大学设立“吉林大学-长春骨伤医院奖学金”。长春骨伤医院将于2023-2027年每年捐赠10万元,用于奖励白求恩医学部所属学院的优秀本科学生。现开展2023年度“吉林大学-长春骨伤医院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我校白求恩医学部全日制大三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二、奖励人数、名额分配及金额

(一)资助总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年。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人,共计资助20人。各学院按照1:1的比例进行推荐,各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公共卫生学院4人、药学院3人、护理学院2人、白求恩第一临床医学院 3人、白求恩第二临床医学院 3人、白求恩第三临床医学院3人、白求恩口腔医学院 2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心理素质优良、人际关系和谐,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二)具体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申报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截至评审年度,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一等奖学金。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突出,曾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学专业领域核心期刊(DSSCISCIEIISTP)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3. 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具有满腔热忱、精益求精、无私利人的白求恩精神,在公众场合和特殊情况时,见到需要救助的病人,勇于担当,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第一时间进行心肺复苏(CPR)等相关急救行为,取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社会反响,在学生群体中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需学院提供佐证材料)

四、评审流程

  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评选、推荐——学院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报设奖单位确认——公示——颁奖仪式、奖学金证书及奖金发放。

五、学院评审说明

学院对本学院申报学生进行审核推荐,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如出现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情况,将取消学院参评资格。在《吉林大学-长春骨伤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院系意见"处由副书记签批“同意推荐”字样,并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六、党委学生工作部评审说明

 (一)新民学生办公室对学院推荐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名额不予追补;

 (二)通过复核的候选人作为拟获奖人选报送至设奖单位审核,并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学校发布表彰决定公布获奖学生名单,举行颁奖仪式,发放奖学金等。

七、评审工作要求

 (一) 各学院要将评选信息通知到每名学生,提醒学生按时申报;

 (二)各学院要严格审核,认真评选,按评审流程内各环节时间截点按时完成评比、推荐工作;

 (三)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全校师生、设奖单位等监督;

 (四)2023年度各项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请各学院在推荐前仔细确认。学校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兼得情况,将不予通过审核或取消获奖资格,学院名额不予追补。

八、申报截止时间:20231212

  联系人:丰裴培    联系电话:85619241

                     党委学生工作部新民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