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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23年度“瑞霖助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3-11-14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 :

吉林大学“瑞霖助学金”由湖北省孝昌瑞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用于资助湖北籍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2023年度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金额

资助人数视符合受助条件学生人数确定。本年度助学金总金额为100万元,资助标准为重点经济关注对象5000/人,一般经济关注对象3000/人。

二、评选范围

湖北籍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各学院符合条件学生均可申报。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籍贯为湖北省,评审年度内被认定为学校经济关注对象,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现象;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目前,累计不及格科目原则上不超过2科(不含重修补考通过科目);

5.2023年度内校级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1116日(星期四),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审流程

1.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

2.学院推荐。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1127日(星期一)。

3.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成立评审小组,并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要求学生不能参加学校评审且学院不能补报。评审小组通过实名投票方式评选拟获助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将所获助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助学金荣誉证书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公示未通过学生,取消受助资格。

联 系 人:司镇通  石梦琦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