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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23年度吉林大学“刘凤芹奖助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3-10-16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

吉林大学“刘凤芹奖助学金”用于鼓励支持全日制在校优秀本科生及资助勤奋好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现开展2023年度“刘凤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刘凤芹奖学金”评选5人,每人奖励5000元;

“刘凤芹助学金”评选5人,每人资助5000元。

二、评选对象

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籍本科二年级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奖励范围内。每个学院“刘凤芹奖学金”及“刘凤芹助学金”最多可各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一)“刘凤芹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3.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学年成绩在本专业前30%

5.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担任学校或学院主要学生干部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6.2023年度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刘凤芹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3.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

4.勤奋学习,学年成绩在本专业前40%

5.自强自立,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申请年度为学校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6.2023年度校级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请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1018日(星期三),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五、评审流程

1.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

2.学院推荐。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1027日(星期五)。

3.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要求学生不能参加学校评审且学院不能补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评审小组,通过实名打分方式评选出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所获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奖学金荣誉证书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公示未通过学生,取消获奖资格。

联 系 人:司镇通 石梦琦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