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教育奖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是全国最具知名度的教育奖项之一,2002年宝钢教育奖在我校设立。现将2023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本科生:4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各学院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2023年度内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31日(星期四),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审流程
1.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
2.学院推荐。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1日(星期一)。
3.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成立评审小组,并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要求学生不能参加学校评审且学院不能补报。评审小组通过召开评审答辩会方式,实名投票评选出4名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获奖学生材料报宝钢教育基金会备案;公示未通过者,取消获奖资格。
联系人:司镇通 石梦琦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