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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22年度“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22-05-17 点击数: 来源:
2022年05月17日 15:06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地学部各学院:

现将2022年度(第十三次)李四光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一)学院推荐。每个学院推荐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各2名。2022届毕业生可以参评,本年度已经获得校级社会奖学金的学生也可参评,但在同一学历层次上学生只能获得一次国家李四光优秀学生奖

(二)学校推荐。我校推荐6名学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各2名)参加全国评审。

二、评选范围

根据章程,李四光优秀学生奖仅在地质类和地质勘查类专业中评选,请相关学院做好推选工作。

(一)本科生 :

1、(0709)地质学类:(070901)地质学、(070902)地球化学、(070903T)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070904T)古生物学 ;

2、(0814)地质类:(081401)地质工程、(081402)勘查技术与工程、(081403)资源勘查工程、(081404T)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二)研究生(硕士、博士) :

1、(0709)地质学:(0709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070902)地球化学、(070903)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含:古人类学)、(070904)构造地质学、(070905)第四纪地质学 ;

2、(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01)矿产普查与勘探、(081802)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081803)地质工程、(085217)地质工程;

3、(0707)海洋科学:(070704)海洋地质。

三、申报条件

李四光优秀学生奖主要参照学生在地质领域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评选,推选时请特别考虑学生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非第一作者和未公开出版的论文不予考虑。

(一)各类奖项基本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

2、品质优良,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各类奖项的分项条件

1、李四光优秀博士研究生奖

(1)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过重要发现或创见,为丰富、发展和提高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做出重要贡献,以第一作者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2)在地质科技工作中,提出或发明了某种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已经初步验证,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2、李四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

(1)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一定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丰富、发展和提高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做出较大贡献,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2)通过科学研究,对地质调查、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提出重要建议和意见,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3、李四光优秀大学生奖(本科生)

(1)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五名;

(2)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创新性试验计划,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过研究型论文,或做出其他突出成绩。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自荐;

(二)院系组织专家初审,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后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向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委员会推荐。

五、申报方式

(一)电子版材料

1.申报学生下载国家李四光优秀大学生奖申请书,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3,按照填写内容提供电子版佐证材料,保存在同一word文档中。电子版佐证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⑴ 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和专业综合排名证明(只对本科生申请人要求);

⑵ 个人参与科研项目相关证明:如立项申请或项目获奖证书等;

⑶ 代表性成果:论文,仅限于已经出版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其他无需列出,且必须提供有效检索证明(如《北京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报告》等),检索证明上需列出期刊的影响因子及文章的引用情况;知识产权,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其它代表性成果必须提供相关证明等;

⑷ 获奖证明及相关材料:学生工作类获奖须经学生工作部门审核盖章,科研成果类材料须经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学生于517日(星期二)前将相应《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辅导员老师;

3、学院组织专家初审。对拟推荐学生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并将盖章后的申请表拍照或扫描后单独保存在word文档中(纸质版材料学院留存),连同学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于524日(星期二)16点前一并发送至邮箱zhang_jing@jlu.edu.cn。电子版材料按照学院+学生姓名+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形式命名。

(二)特别说明

1.申请人仅需提供当前学历期间的成果和获奖材料,非当前学历期间的材料无需提供;

2.待评审通过学校确定推选人员后具体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3.代表性成果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交至学院审核。

六、学院推荐时间

各学院自行组织学生申报、学院公示时间自行安排。所推选学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1716点。

评奖事宜如有疑问,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咨询(咨询群附件4)。

联系人:  张  晶  乔  健  阿丽努尔•艾尼娃

党委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25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