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吉林大学“瑞霖助学金”由湖北省孝昌瑞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用于资助湖北籍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2020年度“瑞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金额
资助人数视符合受助条件学生人数确定。本年度助学金总金额为100万元,资助标准为重点经济关注对象5000元/人,一般经济关注对象3000元/人。
二、评选范围
湖北籍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各学院符合条件学生均可申报。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为学校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现象。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目前,累计不及格科目原则上不超过 2 科(不含重修补考通过科目)。
5.同一年度内校级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四、学生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学生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三),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五、评审流程
1.学院上报及推荐。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上报及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星期二)。
2.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要求学生不能参加学校评审,剩余名额学生工作部与捐赠单位协商处置。学生工作部成立评审组,通过实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拟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将所获助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公示未通过学生,取消受助资格。
联系人:姜宇航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