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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20年度“明德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0-11-10 点击数: 来源:
2020年11月10日 16:50  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为做好2020年度“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本科生:16人,奖励金额:5000/人。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籍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一名候选人,学校将从被推荐学生中评选出获奖学生。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

2.关心集体,热爱社会工作,能主动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自觉参加公益活动。

3.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

4. 2020年度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附加条件

5.积极开展社会实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写出详实的调查报告且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或实际意义;或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或参与过校级或全国性的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或参加国际国内、省级、校级等专业比赛取得突出成绩,综合能力突出。

6.担任过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能力。

四、学生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学生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1115日(星期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五、评审流程

1.学院推荐。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1126日(星期四)。

2.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要求学生不能参加学校评审,剩余名额学生工作部与捐赠单位协商处置。学生工作部成立评审组,通过实名投票方式评选出16名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将所获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并颁发荣誉证书;公示未通过学生,取消获奖资格。

联系人:姜宇航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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