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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科生中评选2020年度“华为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1-04-12 点击数: 来源:
2021年04月06日 15:21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各相关学院:

现将2020年度“华为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本科生:7人,奖励金额:5000/人。

二、评选范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三年级学生。上述学院各推荐2-3名候选人,学校将从被推荐学生中评选出获奖学生。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具有出色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

3.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参加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或专业竞赛,取得一定成果优先考虑。

5.2020年度内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学生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登录智慧学工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49日(星期五),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五、评审流程

1.学院推荐。辅导员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登录系统录入学生名单并确认上报。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登录系统完成审批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420日(星期二)。

2.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学生申报条件及信息进行复核,不符合评选要求学生不能参加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成立评审组,通过实名投票方式评选出7名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生,将所获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荣誉证书可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机打印;公示未通过学生,取消获奖资格。

联系人:姜宇航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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