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助学金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社会助学金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本科生“博爱助学金”及“GOA奖学金”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05 点击数: 来源:
2021年10月05日 15:59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各相关学院:

根据《“博爱助学金”及“GOA奖学金”项目资助协议》要求,现对2020年度“博爱助学金”及“GOA奖学金”获得者2021年获奖(助)资格进行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度本科生“博爱助学金”及“GOA奖学金”获得者,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标准

1.博爱助学金考核标准:家庭经济困难,热爱公益,道德品质优良,2020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位列专业前30%,受助期间无重修、挂科和违纪现象。

2.GOA奖学金”考核标准:热爱公益,道德品质优良,截至目前综合成绩排名位列专业前40%,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受助期间无重修、挂科和违纪现象。

三、考核要求

(一)“博爱助学金”考核对象报送材料:

1.2020-2021学年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学院教务部门出具2020-2021学年成绩排名书面证明并加盖成绩专用章或教务部门公章;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出具学生无违纪现象书面证明并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

(二)“GOA奖学金”考核对象报送材料:

1.2018-2021学年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学院教务部门出具2018-2021学年成绩排名书面证明并加盖成绩专用章或教务部门公章;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出具学生无违纪现象书面证明并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考核工作,于2021109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252办公室)。考核通过学生,学生工作部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未通过学生取消本年度受助资格。

联系人:宋高峰

联系电话:8516801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105



相关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