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现将2020年度“解放领航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本科生:20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
二、评选范围
车辆工程专业(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专业(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以上每个专业奖励5名本科生,上述学院按1:2比例推荐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
2.关心集体,热爱社会工作,能主动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自觉参加公益活动。
3.学习勤奋刻苦,截止申报前,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4.积极开展社会实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写出详实的调查报告且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或实际意义;或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或参与过校级或全国性的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或参加国际国内、省级、校级等专业比赛取得突出成绩,综合能力突出。
5.担任过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能力者优先。
6.2020年度内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报方式
1.申报学生下载《吉林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填写完整,按照填写内容提供电子版佐证材料,保存在同一word文档中,并将奖学金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辅导员老师。
2.学院对拟推荐学生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并将盖章后的申请表拍照或扫描后单独保存在word文档中(纸质版材料学院留存),连同学生《吉林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于9月20日(星期日)前一并发送至邮箱zxdk@jlu.edu.cn。电子版材料按照“学院+学生姓名+解放领航奖学金”形式命名。
五、评审流程
1.相关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通过民主程序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的候选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推荐学院不能补报。学生工作部将通过审核的推荐候选人材料报送设奖单位,由设奖单位评选确定拟获奖学生,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所获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并颁发荣誉证书。公示未通过者,取消获奖资格。
联系人:姜宇航 叶里克什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