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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优秀学生努力学习、勤奋创新、均衡发展,与大学一起为社会培养人才,支持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践行“和谐共享”的价值观,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向吉林大学捐资设立奖学金。吉林大学2019年度“金龙鱼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在开始,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申请“金龙鱼奖学金”的学生应该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有良好公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
(3)综合素质高,学习、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
(4)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要求参评学生上一学年专业排名在前40% ;
(5)2019年度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与“金龙鱼奖学金”的申请或评选: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者;
(2)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原则上以书面处分通知为准);
(3)在参评学年,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单科学习成绩不及格者;
(4)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成绩、假证明者;
(5)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金龙鱼基金会认为其他不适宜获得奖学金的情况。
二、奖励标准
“金龙鱼奖学金”每学年奖励名额共50名,每人每年的奖励额度为人民币6000元整。
三、奖励范围
“金龙鱼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吉林大学品学兼优的相关学院的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全校共50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商学院13人,管理学院12人,食品科学学院10人,动物科学学院5人,哲学社会学院5人,经济学院5人。
四、评审流程
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评选、推荐——学院公示——学工部审核、报设奖单位确认——学校公示——颁奖仪式、奖学金证书及奖金发放。
五、学生申报说明
(一)下载并电子版填写《吉林大学2019年度“金龙鱼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注意:专业人数、排名两栏不用学生填写,由辅导员填写;
(二)各项申报信息填写要求:
1.外语水平:填写最高等级,如“大学英语六级”,对英语成绩有特殊要求的,请填写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
2.奖助学金获奖情况:
(1)获奖时间:请按照获奖证书标明的填写。获得国奖或学校奖学金的,请填写学年度,如“2015-2016学年”;获得社会奖学金的,填写获奖年度,如“2016年度”;
(2)获奖名称:填写奖学金全称,如“校一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三星奖学金”。
3.学生干部经历:填写任职起止时间及职务名称;
4.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经历:填写起始时间、结束时间、项目名称。
5.科研情况:
(1)成果形式:论文、课题、专利、著作权、会议交流、调研报告、获奖;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发表,期刊应有issn或cn号,在出版物中发表的论文,出版物需有isbn号;成果形式为获奖的,应为论文、课题类科研成果的获奖,各类竞赛(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等)请勿填写在科研成果里,请填写在“其他获奖情况”内。
(2)成果等级:论文成果的,请选择一般期刊或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为:sci、ei、istp收录或cssci刊物);课题及其他成果请填写国际、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
(3)成果取得时间: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课题以结题时间为准;会议交流以会议时间为准;调研报告以签批时间为准;获奖以获奖时间为准;
(4)成果题目:填写全称;
(5)成果证明:论文请将期刊首页、目录页及论文页复印;课题请将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复印;会议交流、调研报告、获奖等复印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申报时需交以上材料复印件。
(6)科研成果应为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其中,论文要求已发表见刊,录用通知不予确认;课题要求结题,在研究中的不予确认;其他成果均要求已取得成果并获得相应证书或资质;成果在取得过程中的,不予确认。
6.其他获奖情况:填写获奖时间、奖项名称。
以上填写内容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等的复印件,与申请表一并上交。申请表范例见附件2。
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申请表及申报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六、学院评审说明
(一)辅导员审核
1.辅导员对每名申报学生的申报信息进行逐一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信息是否符合填写要求、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2.专业人数及专业排名由辅导员在审核时如实填写;
3.请注意:辅导员审核环节不是学院确认推荐学生环节,而是对申报学生条件及资质的审核,辅导员对已提出申请且符合申报要求的学生均要通过审核;
4.辅导员审核通过后,视为已确认学生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学院评比、推荐
1.副书记查阅辅导员审核通过的申报学生信息;
2.学院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比工作;
3.评比结果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学院按1:1等额推荐候选人,被推荐的学生申请表内“学院意见”栏由副书记签字,盖学院公章;
5.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逾期未推荐视为放弃。纸质版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交至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科,鼎新楼C254办公室黄老师处,电子版申请表以“学院简称+姓名+金龙鱼奖学金”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271228766@qq.com。注意:纸质版、电子版申请表都以学院为单位整体上报,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
6.学院报送评审情况。学院需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3)规定,组成评审小组,评比推荐人,并向学生工作部报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职务,选票结果,院内公示信息等与评审相关的信息,用以备案。
七、学校评审说明
(一)学生工作部将对学院评比过程监督、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评审程序等问题,将责令学院重新评审;
(二)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名额不予追补;
(三)通过复核的候选人作为拟获奖人选报送至设奖单位审核,并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学校发布表彰决定公布获奖学生名单,举行颁奖仪式,发放奖学金等。
八、评审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将评选信息通知到每名学生,提醒学生按时申报;
(二)各学院要严格审核,认真评选,按评审流程内各环节时间截点按时完成评比、推荐工作;
(三)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全校师生、设奖单位等监督;
(四)2019年度各项校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请各学院在推荐前仔细确认。学校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兼得情况,将不予通过审核或取消获奖资格,学院名额不予追补。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