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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科新生中评选2019年度“冀商商会助学金”的通知

日期:2019-10-14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

为了支持河北籍贫困新生克服困难,努力学习,奋发成才,吉林省冀商商会在我校捐资设立吉林大学“冀商商会助学金”。吉林大学2019年度“冀商商会助学金”现开始评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及资助标准

“冀商商会助学金” 用于资助吉林大学河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新生。全校范围共资助25人,每人2000元人民币。

二、助学金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2.有积极的学习意愿,团结同学,乐观向上;

3.家庭经济困难,是我校经济关注对象;

4.2019年度内,校级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评审流程

(一)学院申报流程

1.申报学生下载并认真填写《吉林大学冀商商会助学金申请表》,填写内容可打印,签字需手写;

2.辅导员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协助学生完成申报相关工作,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主管副书记在申请表的学院推荐意见栏内签同意推荐并签名,盖学院公章。

4.学院评选的推荐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5.每个学院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申报时间

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101816:00,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交至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科(鼎新楼C254)黄老师处,电子版申请表以学院+姓名+冀商商会助学金命名,发送至邮箱1271228766@qq.com

(三)学校复核及评审

1.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推荐的候选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2.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审核评选;

3.获助学金学生材料报吉林省冀商商会审定、备案;

4.获助学金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

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按时做好相关工作,同一年度内同一层面社会助学金不可兼得,如有疑问请及时沟通咨询。

联 系 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