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学部各学院:
为纪念我国著名的科学家、地质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我国地质事业的奠基人之一李四光,对我国科学事业和地质教育事业的巨大贡献,继承和发扬他从国家建设需要出发,积极从事科学、技术和教育实践,不断开拓创新,勇于攀登科学高峰的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鼓励广大地质类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技进步多做贡献,特设立李四光优秀学生奖。本奖项从2010年开始设立,由李四光基金会全额资助。
根据章程,李四光优秀学生奖仅在地质类和地质勘查类专业中评选,请相关学院根据以下要求做好推选工作。
一、推荐人数
1.学院推荐。每个学院推荐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各2名。2019届毕业生可以参评,本年度已经获得社会奖学金的学生也可以参评,但一人在同一学历层次上只能获得一次李四光优秀学生奖。
2.学校推荐。我校推荐6名学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各2名)参加全国评审。
二、申报条件:
李四光学生奖主要参照学生在地质领域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评选,推选时请特别考虑学生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非第一作者和未公开出版的论文不考虑。
(一)各类奖项基本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
2.品质优良,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各类奖项的分项条件
1.李四光优秀博士研究生奖
(1)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过重要发现或创见,为丰富、发展和提高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做出重要贡献,以第一作者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2)在地质科技工作中,提出或发明了某种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已经初步验证,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2.李四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
(1)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一定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丰富、发展和提高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做出较大贡献,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2)通过科学研究,对地质调查、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提出重要建议和意见,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3.李四光优秀大学生奖(本科生)
(1)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五名;
(2)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创新性试验计划,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过研究型论文,或做出其他突出成绩。
三、学生所在专业要求
本科生专业为地质学、地球化学、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
研究生专业为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含:古人类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工程。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自荐;
(二)院系组织专家初审,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后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向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委员会推荐。
五、学生提交材料
由于2019年李四光优秀学生奖申报书内容有所调整,申报系统重新开发,现在已经入测试阶段,6月初申报系统正式开放,故本次学院推荐阶段候选人只需先交纸质版材料。网上系统申报另行通知。
(一)“李四光优秀大学生奖”申请书:
2019年-李四光优秀学生奖-本科-申请书模板(附件1)
2019年-李四光优秀学生奖-硕士-申请书模板(附件2)
2019年-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博士-申请书模板(附件3)
(二)提供材料
1.本科生提供加盖学校印章的、大学在校期间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复印件;
2.本科生提供加盖学院印章的、同专业/学科的全年级排名表,并在排名表的本人姓名前打“√”;
3.个人在科研项目中的排名证明:如立项申请或项目获奖证书等;
4.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5.代表性成果(含发表论文全文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加盖公章。论文仅列出已经出版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其他无需列出,且必须提供有效检索证明,如《北京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报告》等)等证明材料,检索证明上需列出期刊的影响因子及文章的引用情况。
6.有2位教授级专家推荐:博士生和硕士生必须由两位不同单位的相当于教授级专家推荐,推荐意见一定要由专家本人填写,并注明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在打印的纸质版中签名或盖章。
(三)特别说明:
1.申请人仅需提供当前学历期间的成果和获奖材料,非当前学历期间的材料无需提供;学生工作类获奖须经学生工作部门审核盖章,科研成果类材料须经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论文仅列出已经出版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其他无需列出。
2.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含1份原件)。待评审通过学校确定推选人员后具体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3.代表性成果原件交至北区综合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六、学院推荐时间
各学院自行组织学生申报、学院公示时间自行安排。所推选学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6日16点。纸质材料提交至北区综合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朝阳校区食堂404-1)徐斯琦老师。
七、全国评选
评选包括初评和终评环节。2019年9月之前评选出第十次李四光优秀学生奖获得者。每年评选李四光优秀博士研究生奖,不多于5人;李四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不多于5人;李四光优秀大学生奖,不多于5人,李四光优秀学生奖提名奖,若干。
八、颁奖
(一)颁奖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定在每年的10月26日,即李四光诞辰日。
(二)奖励形式:分别向李四光优秀博士研究生奖、李四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李四光优秀大学生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奖章和奖金,李四光优秀学生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三)奖金额度:优秀博士生奖2万元/人,优秀硕士生奖1.5万元/人,优秀大学生奖1万元/人。
评奖事宜如有疑问,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88502069
联系人:北区综合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徐斯琦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