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与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学校定于2018年10月28日开展2018-2019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新贷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现场秩序,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做好本学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的组织工作。
二、申请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中国银行借记卡(与学生一卡通关联的“吉林大学学生卡”)及黑色中性笔参加现场办公会,现场办公会不收取贷款材料,材料填写完毕后交至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现场办公会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一。
四、新贷现场办公会结束后,各学院需上报的材料包括: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数: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身份证过期不能办理新贷。如申请学生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同意学生申请贷款的同意书原件);
2.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份数:一份,可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学生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将个人信息页和注册信息页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4.经乡(镇、街道)级或以上民政部门,或高中毕业学校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份数:一份);
5.贷款申请书(份数:一份,手写);
6.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份数:一份,现场发放,如现场填写错误,可自行下载附件三);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份数:二份,现场发放,如现场填写错误,可自行下载附件四,双面打印);
8.借据(份数:按学制,现场发放);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份数:二份,现场发放,如现场填写错误,可自行下载附件五);
10.还款告知函(份数:二份,现场发放,如现场填写错误,可自行下载附件六)。
五、此次现场办公会既包含有贷款意向的新生,也包含高年级有贷款意向学生。学院将材料收齐后按照先新生、后老生顺序排序,并填写《2018-2019学年吉林大学本专科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表》(附件二),于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下班前交到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52),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zxdk@jlu.edu.cn。
联系人: 姜宇航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