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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的通知

日期:2015-12-06 点击数: 来源: 本站原创
校学字〔2014〕231 号 各学院: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十分”关爱基金会从2008年起在我校设立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根据双方协议内容,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分励学金和特别励学金两种,现将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励学金评选条件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思想端正、努力勤奋、生活俭朴、品学兼优; 3.家庭经济困难,必须是今年学校确认的经济关注对象。 (二)特别励学金评选条件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思想端正、努力勤奋、生活俭朴; 3.学年内家庭遭受重大突发经济困难或本人遭受重大疾病。 二、奖励金额及人数 (一)励学金奖励金额及人数 1.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 2.奖励人数:每年85-90人,名额分配按照吉林大学各学院关注对象所占全校关注对象人数比例进行分配,详见附件一。 (二)特别励学金奖励金额及人数 1.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2.奖励人数:每年4-6人,各学院根据学生情况进行推荐。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吉林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表》(附件二)或《吉林大学南航“十分”关爱特别励学金申请表》(附件三) 2.各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按推荐比例推荐候选学生,并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签字,同时要在学院范围内对推荐学生予以公示。 3.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候选学生进行评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通过校内网公示。 四、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学生申报需填写《吉林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表》(附件二)或《吉林大学南航“十分”关爱特别励学金申请表》(附件三),一式两份,电脑打印,“院系推荐意见”处需由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及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申报励学金需提交贫困证明复印件(贫困证明需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公章); 3.申报特别励学金的学院需出具学生的情况说明,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推荐候选人(名额见附件),并于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4点前将候选人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中心校区田家炳B座201)。 联 系 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4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 吉林大学南航“十分”关爱特别励学金申请表.doc 吉林大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表.doc 各学院上报2014年度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