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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续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24 点击数: 来源: 本站原创
各学院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

  自2007年起,国家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帮助了很多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5版),需要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同学需办理如下续贷手续:

  一.6月30日前,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如果续贷,必须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级资助中心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

  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暑假期间必须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三.续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到县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生源地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四.生源地贷款学生必须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由县级资助中心指导学生登录维护。

  五.如有疑问,请生源地贷款学生联系当地县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部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24日





转发范围: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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