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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2-06 点击数: 来源: 本站原创
校学字〔2014〕116号 各学院: 经与经办银行协商,学校即将开展2014-2015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有相关材料且未申请其它贷款(包括生源地贷款)的2014级本专科学生; 2、原则上高年级本专科学生不予新贷,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新生新贷后另行申请,与新贷补办一同办理。 二、日程安排 (一)材料准备阶段:9月2日至9月8日 学生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包括: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不可以是201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A4纸一式二份)、学生证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后补)、未满18周岁的 同学请另外准备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要求同上; 2、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3、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4、学生本人申请。 (二)材料审查阶段:9月9日至9月11日 请各学院自行组织审查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料,以便材料不合格或缺失的同学可以及时补办。 (三)现场办公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注意事项 1、准备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8日; 2、请各学院于9月11日下班前将《2014-2015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详见附件1)发至zxdk@jlu.edu.cn ;由于此次新贷程序有改变,报送信息表后不可以再添加申请人,如果信息表以外的同学需要申请,请在之后参加补办。 3、新贷申请材料排序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 4、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补办工作将在之后一段时间内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14年9月2日 附件下载: 2014-2015学年吉林大学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