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4〕270号
各学院:
经与中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学校定于2014年12月29日到12月31日三天开展2014-201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办公会。现就助学贷款现场办公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确保新贷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现场秩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指派一名辅导员老师带队;
2、办理新贷时,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黑色中性笔;
3、现场办公会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
4、借据合同等材料现场签完后,各学院需上报的材料包括:
(1)银行卡复印件(份数:一份)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数: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生证复印件(份数:一份)
(4)贫困证明(份数:一份)
(5)贷款申请书(份数:一份 手写)
(6)续贷申请书(份数:学制减一 现场发放)
(7)品行说明书(份数:学制减一 现场发放)
(8)合同(份数:一份 现场发放)
(9)借据(份数:学制 现场发放)
请学院将材料按照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序,并重新填写2014-2015学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附件2,由于各学院申请新贷的名单都有变化,故需重新填写提交。信息表需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信息表与材料必须匹配。)在现场会后5个工作日内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前卫南区田家炳B座217)。
5、此次现场办公会只针对新生,高年级学生及暂时未准备好材料的新生的新贷将在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补办现场办公会上集中办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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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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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场办公时间地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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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吉林大学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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