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办法》(校发〔2017〕263号)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分阶段开展情况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
1.学费减免对象
本阶段学费减免仅针对各学院符合学费全额减免条件学生。符合全额减免条件学生须为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儿或家庭无劳动收入来源(学生所在家庭完全靠国家、社会机构或他人救助生活)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申报及推荐
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学费减免申请材料,学院按照学费减免工作要求对学生申报资格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学费全额减免初评名单,初评名单须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能涉及学生隐私,公示结束后须立即撤销),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52)。
3.材料报送要求
学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学生学费减免申请书(手写)、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2018级新生不需提供成绩单)、《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xx学院2018-2019学年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全额减免汇总表》(附件2),另将学费减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xdk@jlu.edu.cn。
4.材料报送时间
10月26日(星期五)下班前。
二、第二阶段
1.学费减免对象
本阶段学费减免仅针对各学院符合学费部分减免条件学生。符合部分减免条件学生须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家庭受灾,本人或家庭遇有重大困难等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学生工作部下拨减免指标
学费部分减免划分为减免学费3000元、减免学费2000元、减免学费1000元三个等级。学生工作部依据各学院关注对象人数分布情况,在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特殊学科予以适当倾斜基础上,核定下达各学院减免指标,具体指标分配另行通知。
3.申报及推荐
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学费减免申请材料,申请学生原则上必须为2018年度重点经济关注对象(包含新生)。学院按照学费减免工作要求对学生申报资格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学生实际困难及本学院减免指标分配情况确定学费部分减免初评名单,原则上评审指标不允许拆分。初评名单须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能涉及学生隐私,公示结束后须立即撤销),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252)。
4.材料报送要求
学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学生学费减免申请书(手写)、加盖教务公章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2018级新生不需提供成绩单)、《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xx学院2018-2019学年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学费部分减免汇总表》(附件3),另将学费减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xdk@jlu.edu.cn。
5.材料报送时间
11月14日-11月27日。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次学费减免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将符合减免条件学生材料按时、按要求上报。
2.在各学院开展此项工作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学生实际家庭情况和学年内已受助情况,确保资助成效最大化。学费减免以学生自愿申请为主,对符合学费减免条件且未提出申请学生,辅导员应充分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做好摸底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学生工作部将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分别将拟学费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联系人:姜宇航
电 话:85168012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