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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专科学生学费全额减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07 点击数: 来源:
2020年10月05日 18:43  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办法》(校发〔2018628号)要求,现就2020-2021学年本专科学生学费全额减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符合全额减免条件学生须为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儿、残疾学生或家庭无劳动收入来源(学生所在家庭完全靠国家、社会机构或他人救助生活)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申报及推荐

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学院按照学费减免工作要求对学生申报资格进行审核,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学费全额减免初评名单,初评名单须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能涉及学生隐私,公示起始日期不得晚于1013日,截止日期不得晚于1020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C252)。

三、材料报送要求

学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2.xx学院2020-20201学年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全额减免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

四、学生申请及学院材料报送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为106-108日,学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2116:00前。

五、相关要求

1.本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将依托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学生及教师操作指南分别见附件。

2.各学院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学费减免工作,充分考虑学生实际家庭情况和学年内已受助情况,确保资助成效最大化。对符合学费减免条件且未提出申请学生,辅导员应充分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联系人:郑蕊  曲盛妍

 话:85168011

 

学生工作部

2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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