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现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青年学子勤奋学习、自强自立、全面发展,学校决定选报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及开展励学标兵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报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工作相关事宜
 1.遴选要求
 各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在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各1名,鼓励各学院开展不同类型、形式多样的遴选活动。
 2.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师长点评(范本详见附件)三部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其他内涵丰富、说服力强的相关材料。
 (1)个人简介:字数限定在130字以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及以上奖励)。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个人事迹:字数限定在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字数限定在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3.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含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及师长点评)中的个人简介和个人事迹(正文)经学院盖章、师长点评经点评人手写签字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学院+年级+专业+申报人姓名”形式命名。
 (2)报送材料格式要求:标题为方正小标宋,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
 (3)选报学生登陆“智慧学工”系统“国奖国励标兵”模块进行申请,并上传报送材料的PDF文件后,经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审核通过后完成选报工作。
 (4)学生申请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学院审核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
 二、开展励学标兵评选工作相关事宜
 学校将在学院遴选基础上组织开展校内评优工作,产生出10名最具代表性的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授予吉林大学校级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称号,其余参评学生授予吉林大学院级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称号;产生出10名最具代表性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授予吉林大学校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称号,其余参评学生授予吉林大学院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称号。
 1.评选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
 2.评委构成
 (1)各学院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需参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评选工作);
 (2)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需参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评选工作);
 (3)各学院获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评选资格学生(仅参与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评选工作)、各学院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评选资格学生(仅参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评选工作);
 (4)为增强各学院典型学生选树工作的前瞻性、提升高年级学生榜样力量的带动性、明晰低年级学生成长成才的方向性,请各学院在2024、2023级学生中各挑选1名具有培养潜质的学生代表参与评选(共2人,需参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评选工作)。
 3.评选方式
 (1)副书记登陆“智慧学工”系统“国奖国励标兵”模块按照评委人员构成要求指派评委参与评审工作,系统操作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
 (2)评委登陆“智慧学工”系统“国奖国励标兵”模块,根据参评同学的申报材料,每人至多投票10名校级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人选和10名校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人选,系统操作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日。
 三、其他
 1.因国家政策调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刚刚下达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此项工作,充分动员、认真发动、严格遴选。
 2.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确定2023-2024学年校、院两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相关事迹择优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邹丽伟
 电话:85168011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