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展现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青年学子勤奋学习、自强自立、全面发展,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征集工作,并择优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各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在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选拔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各1名,鼓励各学院开展不同类型、形式多样的遴选活动。
二、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师长点评(范本详见附件)三部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其他内涵丰富、说服力强的相关材料。
1.个人简介:字数限定在130字以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及以上奖励)。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个人事迹:字数限定在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字数限定在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三、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含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师长点评及相关资料)报送至420081750@qq.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报送单位名称,并在邮件中留下各报送学院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附件压缩文件以“学院+年级+专业+申报人姓名”形式命名。
2.纸质版材料(含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及师长点评)中的个人简介和个人事迹(正文)经学院盖章、师长点评经点评人手写签字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鼎新楼C区252)。
3.电子及纸质版材料的格式要求:标题为方正小标宋,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
4.电子及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下班前。
四、校内评比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在学院遴选基础上组织开展校内评优工作,产生出10名最具代表性的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授予吉林大学校级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称号,其余参评同学授予吉林大学院级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称号;产生出10名最具代表性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授予吉林大学校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称号,其余参评同学授予吉林大学院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称号。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此项工作,充分动员、认真发动、严格遴选。
联系人:邹丽伟
电话:85168011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