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19年11月25日学生工作部《关于选报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安排,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工部审核,确认哲学社会学院钟祥纬等37名同学具备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评选资格(名单详见附件1)、艺术学院王祥宇等35名同学具备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评选资格(名单详见附件2)。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5日
二、评委构成
1.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1人,同时填写附件1及附件2);
2.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人,同时填写附件1及附件2);
3.各学院获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评选资格的同学(1人,填写附件1)、各学院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评选资格的同学(1人,填写附件2);
4.为增强各学院典型学生选树工作的前瞻性、提升高年级学生榜样力量的带动性、明晰低年级学生成长成才的方向性,请各学院在2019、2018级学生中各挑选1名(共2人,同时填写附件1及附件2)具有培养潜质的学生代表参与评选。
三、评选方式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评选。请评委根据参评同学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每人推荐10名校级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人选、10名校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人选,并填写2018-2019学年吉林大学国家奖学金励学标兵评审表(详见附件1)、2018-2019学年吉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评审表(详见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9年12月5日下午16:00前上交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鼎新楼C252)。
四、其他
1.相关附件已发送至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邮箱;
2.学生工作部将根据推荐情况确定2018-2019学年吉林大学校、院两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学标兵,相关事迹择优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郑蕊
联系电话:85168011
学生工作部
2019
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