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部门:学生工作部 提交时间:2016-5-10 10:17:06 字号:大 中 小 校学字[2016] 84号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资助协议,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部审定,最终确认以下20名同学获得2015—2016学年“吉林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励学金”,他们是:
一等:
地球科学学院 齐洪亮
法学院 徐梦丹
环境与资源学院 秦宝洋
外国语学院 贾春香
交通学院 孙 芮
护理学院 张 叶
体育学院 王 滨
行政学院 邢 涛
经济学院 王雅楠
汽车工程学院 胡峰伟
二等: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 泽
商学院 王 灿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 阿卜杜合力力·居麦
植物科学学院 加尔斯·叶列吾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国何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 鹏
药学院 林红强
哲学社会学院 刘玉玲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姜 珊
艺术学院 董文华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10日
转发范围: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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