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吉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学院要按照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
三、各学院毕业生人数以学生管理系统内现有已注册学生人数为准。
四、各学院要积极做好毕业年级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保障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请各学院在4月24日前将公示后的初评结果在sais管理系统里“学生奖励”模块中录入完毕。
在奖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教育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杨薇
联系电话:85168009
学生工作部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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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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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毕业生奖学金各学院指标分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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