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有关规定、条例
(教财函〔2019〕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财务司(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教育部、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财政部
2019年9月18日